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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費

Q01、研究設備費在1萬元以上且使用期限在兩年以上者,需列入設備;資訊設備、圖書也在此限制嗎?  2012/09/28


Q02、核定清單中列有研究設備費項目,實際採購時,不到1萬元以上且2年以上的使用期限,該物品應歸屬到研究設備費或業務費(物品)? 若於業務費列支,是否會以為研究設備未採購,整筆金額要繳回國科會?  2012/09/28


Q03、研究設備費未使用完畢,是否需要繳回國科會?  2012/09/27


Q01、研究設備費在1萬元以上且使用期限在兩年以上者,需列入設備;資訊設備、圖書也在此限制嗎?

A1:屬圖書館典藏用之圖書,無論金額大小均需於研究設備費項下列支;資訊設備則限1 萬元以上且限用年限2 年以上者。

 

Q02、核定清單中列有研究設備費項目,實際採購時,不到1萬元以上且2年以上的使用期限,該物品應歸屬到研究設備費或業務費(物品)? 若於業務費列支,是否會以為研究設備未採購,整筆金額要繳回國科會?

A2:應歸屬到業務費,若造成業務費經費不足,執行機構可於授權範圍內,由研究設備費流出至業務費支用,於辦理經費結報時,請在收支報告表或公文中加註說明。

 

Q03、研究設備費未使用完畢,是否需要繳回國科會?

A3: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第二條第二項第五款規定,實施校務基金制度之學校,研究設備費未依經費核定清單所核定之項目購置,亦未依規定辦理變更;除依規定辦理經費流出之用外,應將未購置項目之研究設備費繳回國科會。

經洽詢國科會,上述設備費繳回係指未動支設備費,且辦理經費流用後之賸餘款,應悉數繳回國科會; 若計畫已依國科會核定項目購置設備,並辦理經費流用,其仍賸餘之款項則可併入校務基金,作為結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