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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篇

Q01、計畫主持人使用會計請購系統如何申請帳號?  2012/09/25


Q02、辦理請購前,應注意什麼?  2012/09/25


Q03、請購之財產或物品如何才能查詢是否屬於集中採購之項目?  2012/09/25


Q04、請購之財產或物品雖屬集中採購項目,但其規格不符合需求,請問該如何處理?  2012/09/25


Q05、物品與財產如何分類? 2012/09/25


Q1、計畫主持人使用會計請購系統如何申請帳號?

A1計畫主持人可至會計室網頁中點選「計畫帳務」中下載「請購查詢系統帳號申請單」之表格,並依說明依式填寫後,傳送至會計室會計組,會計室於接到申請通知後最慢於五個工作天內完成,並通知計畫主持人。

 

 

Q2、辦理請購前,應注意什麼?

A2:

一、請購時應先查明是否有預算數,若為建教合作計畫,應先查明是否已填列計畫申請書,並取得會計室之計畫碼,並請查明收入數是否尚有餘額。

二、請購時應先查明項目內容是否與核定計畫預算書內容相符。

三、請購品名、數量、單位、單價及估價金額請填寫清楚,勿以「 XX 等」或「一批」表達,請購單、估價單、發票或收據務必一致。

四、應先完成請購程序再進行後續採購、核銷程序。

五、發票或收據日期不要在請購核准日前。

 

 

Q3、請購之財產或物品如何才能查詢是否屬於集中採購之項目?

A3:可至本校事務組網頁中點選「集中採購」,可進一步查詢「各單位適用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共同供應契約一覽表」或至臺灣銀行採購部網址(http://www.bot.com.tw/procurement/procure_supply/Supply_index/default.htm)查詢。

 

 

Q4、請購之財產或物品雖屬集中採購項目,但其規格不符合需求,請問該如何處理?

A4:可至事務組網頁下載填寫「不參與政府集中採購理由申請書」,並經請購人及單位主管簽章後,即可辦理自行請購程序,不必參與政府集中採購。

 

 

Q5、物品與財產如何分類?

A5財產物品之分類,係依行政院頒「財物標準分類」及相關法令訂定之。

一、財產:

      包括供使用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暨單價金額超過新台幣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之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什項設備及無形資產,惟圖書館典藏之分類圖書屬什項設備,應以財產列管,財產購置後應填寫「財產增加單」。

二、物品:

      係不屬於前述財產之設備、用具,區分如下:(1萬元以下,使用年限2年以內)

1.消耗用品:指物品經使用後喪失其原有效能或使用價值者,如事務用品、紙張用品、衛生用品等。

2.非消耗品:指物品質料堅固,不易損耗者,如事務用具、餐飲用具、陳設用具等,購置後應填寫「物品增加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