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同仁調閱會計憑證檔案應填具「原始支出憑證借出請示單」。(會計室網頁-其他相關下載),原始支出憑證借出請示單應經主辦會計人員同意後調閱會計憑證檔案。
A2:因案調閱借出原始憑證應出具公文來函,由業務單位說明原委,且經校長簽核後送會計室整理,彙總裝訂成冊後辦理。
A3:
一、屬於7月底前之差旅費、人事費及其他各項支出之發票、收(領)據,請於7月25日前送會計室(預算組)(各項請款支出之發票或收據日期以7月底前為準)。
二、核准後之憑證單據請於8月5日前送會計室(會計組)編製支出傳票付款,逾期將影響計畫報銷結案。
三、請各計畫主持人上網(會計室網頁)核對計畫收支明細表,若有任何問題於8月31日以前洽會計室。
四、本室列印計畫收支明細表、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支出憑證清單併計畫收支憑證,請於9月10日領回核對整理並裝訂成冊後連同人事聘任簽案(請確認聘任人員之職級、期間、聘任月數及日支金額,除助理費外,國內外出差費、保險費、研討會報名人員全數列入本簽案單內)擲還會計組。
五、請計畫主持人於9月20日以前,收支報告核對無誤後由各系所循行政程序統一發函國科會結案。
A4:
一、核對本室列印之計畫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後,請計畫主持人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登錄費用明細,並線上列印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2份送會計室及校長(或授權人)核章。
二、發函國科會結案時,公文主旨或附件請加上會計室列印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報銷確認表」。
三、依支出憑證清單順序整理憑證,於支出憑證左下角空白處填寫序號後裝冊,傳票免裝冊。
四、裝冊時依序為收支明細報告表、支出憑證清單、聘任簽案及學歷證件影本(臨時工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計畫變更簽呈、支出憑證,並加封面封底及包邊。
五、依式填寫封面並加蓋計畫章及計畫主持人章。
六、憑證裝訂後統一送還會計室保管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