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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會計處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書函,行政院103年12月22日院授主會財字第1031500018號函,係針對「機關」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

教育部會計處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書函,行政院103年12月22日院授主會財字第1031500018號函,係針對「機關」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若因場地不敷使用,無法在公設場地或訓練機關辦理者,經機關衡酌有提供參加人員膳食必要時,其相關費用之支用標準釋疑。

教育部會計處函-1040001178

行政院主計總處函-1040005466_Attac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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