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函,「公款支付時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自105年1月 8日起停止適用。
教育部來函-1050000900
附件一_行政院函
附件二_政府採購法增訂第七十三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八十五條之一及第八十六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