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書函以,近來有部分政府機關(構)、學校員工拒收電子發票之情事,請確實依該總處101年2月8日主會財字第1010500083號函及103年2月18日主會財字第1030500096A號函辦理。

行政院主計總處書函以,近來有部分政府機關(構)、學校員工拒收電子發票之情事,請確實依該總處101年2月8日主會財字第1010500083號函及103年2月18日主會財字第1030500096A號函辦理,以避免類案再次發生。

教育部函-1040024380

行政院主計總處函_1040171873_Attac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