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來函:「行政院函以,各機關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若因場地不敷使用,無法在公設場地或訓練機關辦理者。」
教育部來函:「行政院函以,各機關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若因場地不敷使用,無法在公設場地或訓練機關辦理者,膳雜費用仍依行政院103年7月7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修正前之標準辦理。」
教育部函-1040000602
行政院函-1030189755_Attac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