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以,修正「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專校院實施校務基金學校營建工程經費審議及補助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專校院實施校務基金學校營建工程經費審查及補助要點」。

教育部函以,修正「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專校院實施校務基金學校營建工程經費審議及補助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專校院實施校務基金學校營建工程經費審查及補助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以臺教會(一)字第1030095984B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1030014065-教育部函

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專校院實施校務基金學校營建工程經費審查及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教育部令